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同心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, 隶属吴忠市管辖。地理东与盐池县、甘肃庆阳市环县接壤,南与固原市原州区毗连,西与中卫市沙坡头区、中宁县、海原县为邻,北与吴忠市红寺堡区交界,地处鄂尔多斯台地南部黄土高原,地势呈南高北低之势,海拔1240-2625米,属丘陵沟壑区。地貌类型主要有山脉、黄土丘陵、河谷滩地、沙漠垣地等五种,地形复杂,山川纵横交错分布。境内有罗山、米钵山、马大山、老爷山、青龙山、窑山等,均属六盘山系。2012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25834人,其中城镇人口114993人,城镇化率达35.29%,比上年提高0.79个百分点。人口出生率为17.02‰,比上年下降0.64个千分点;人口死亡率为4.87‰,比上年下降0.16个千分点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.15‰,比上年下降0.48个千分点。201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91037人。其中,农业人口293607人,占总人口的75.1%;非农业人口97430人,占总人口的24.9%;回族人口334859人,占总人口的85.6%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538人,失业率为4%。